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法律咨询 >> 十堰婚姻法律咨询 >> 想离婚,帮帮我把!!!
咨询回复区
  • 王恺胜 律师

    1.向你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离婚起诉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到管辖法院立案去。
    3、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分割;反之,不能。
    4、不满2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随母亲。

    回复时间: 2016-04-09 21:13:14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 李会军 律师

    据你所述,你们符合离婚条件。另,法律规定,孩子两周岁内由母亲抚养。你具有抚养能力,且对方有家暴,综上,离婚时孩子应当判给你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4-09 23:51:26
    李会军律师 电话:15172603395 帮助人数:23人 [湖北-襄樊]

  • 陈新明 律师

    孩子两周岁以内一般由母亲抚养,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4-15 11:41:34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441860条已解决问题数:4440836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