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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洋 律师

    可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归女方,若男方愿意抚养或女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孩子可由男方抚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4-08 21:27:57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 帮助人数:424人 [甘肃-兰州]

  • 彭锴 律师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4-08 21:57:47
    彭锴律师 电话:15874304343 帮助人数:56人 [湖南-湘西]

  • 王林 律师

    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6-04-09 08:39:0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帮助人数:352人 [河北-保定]

  • 周道胤 律师

    未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已满2周岁未满10周岁的孩子,由法院根据双方抚养条件、经济收入、生活习惯、生育能力等许多因素综合考虑判决由一方抚养;已满10周岁的,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10 13:46:35
    周道胤律师 电话:13750916208 帮助人数:227人 [浙江-温州]

  • 胡崇武 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14 12:43:05
    胡崇武律师 电话:13867729961 帮助人数:15人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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