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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南通婚姻法律咨询 >> 离婚男方想要孩子,我要怎么做才能要到孩子不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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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翠红律师

    孩子的抚养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如果孩子两岁以下判决由女方抚养为宜

    回复时间: 2016-05-28 15:51:45

    王翠红律师 电话:13812326370 帮助人数:118人 [江苏-连云港]

  • 董建淑 律师

    看具体情况才能知道。

    回复时间: 2016-05-28 15:33:37
    董建淑律师 电话:13705131377 帮助人数:77人 [江苏-连云港]

  • 李晓颖 律师

    子女抚养双方可先协商,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按照有利于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如双方经济条件,有无恶习,以及已形成的子女生活的稳定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回复时间: 2016-05-28 15:33:44
    李晓颖律师 电话:13942633471 帮助人数:787人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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