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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法律咨询 >> 聊城婚姻法律咨询 >> 孩子被男方带走八个多月,我苦找无果!想女儿想的很心痛!女儿五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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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海律师

    你可主张孩子由你抚养,离婚时一并提出。按你介绍的这种情况孩子归你抚养明显对孩子成长有利。

    回复时间: 2016-05-22 21:41:07

    姜海律师 电话:13864198810 帮助人数:43人 [山东-济南]

  • 蒋岚 律师

    孩子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回复时间: 2016-05-22 22:09:58
    蒋岚律师 电话:13813942752 帮助人数:1354人 [江苏-南京]

  • 王延志 律师

     1.据你的陈述,由你抚养女儿比对方抚养明显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所以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归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像你说的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5-23 09:20:30
    王延志律师 电话:13969590382 帮助人数:27人 [山东-聊城]

  • 李洪涛 律师

    你好,建议先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23 11:54:36
    李洪涛律师 电话:15069179875 帮助人数:41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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