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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不受理?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核心提示:我们都知道,如果男女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诉讼法院都受理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不受理?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不受理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二、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网友咨询: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老婆脾气爆燥,经常对我妈妈出言不逊,我有时候说她,她会直接把我骂一顿,搞得家里极不和谐,我想和她离婚,与她协议她不同意,是不是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请问起诉离婚办理手续是什么?需要些什么资料?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不受理?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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