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纠纷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伤害应怎么赔偿?

【家庭暴力】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伤害应怎么赔偿?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伤害应怎么赔偿?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介绍]

2014年7月,彭某(男,42岁)在家中与妻子李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彭某用棍棒猛击李某的头部和身体,造成李某严重脑震荡和身体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挫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安机关依法将彭某逮捕,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彭某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彭某赔偿其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10000元。经查,彭某与李某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法定的和约定的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主要是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能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而要求损害赔偿。对此,法院在审理中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受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按照《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资金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彭某与李某没有约定的和法定的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彭某给予李某赔偿,实际上就是将两人的共同财产赔偿给李某,没有实际意义。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就不能侵害,即使人民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彭某赔偿其人身和财产损失,也无法执行。所以,如果给予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一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是与《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相悖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可以先判决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给予受害人损害赔偿,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予执行,待双方离婚、分割财产后再执行。这样既保护了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说法]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婚姻法》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刑事诉讼法》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关系并无限制性规定。《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民法的上述规定没有排除有夫妻关系的侵害人和被侵害人。所以,在本案中李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目前,家庭暴力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侵犯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老人、儿童的生命健康权的现象也屡屡发生,所以上述法律均对家庭暴力作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如果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其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法律的上述规定也就失去了意义。

小编结语:通过上述案例可知,本案应当支持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实际执行可等到当事人双方离婚并分割财产之后。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伤害应怎么赔偿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伤害应怎么赔偿    家庭暴力应怎么赔偿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