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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婚行为?一般重婚行为是否就是重婚罪?

核心提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生活中哪些行为是重婚行为?一般重婚行为是否就是重婚罪?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重婚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是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构成重婚的主体有两类,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法律上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二)事实上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二、一般重婚行为是否就是重婚罪?

一般重婚行为并非就是重婚罪。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重婚行为与重婚罪之间是否是完全相同的。首先,根据《刑法》规定,重婚是严重触犯我国刑律,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包括了有配偶的人虽未经与他人结婚登记,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可见,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网友咨询:怎样才算犯了重婚罪?

生活中什么行为才算犯了重婚罪?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因此,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二)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1)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界限。(2)重婚罪与非法同居行为的界限。 (三)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的问题答案在这里~~呵呵 法律专家建议 为打击“包二奶”现象 应放宽“重婚罪”界定 (香港讯)广东省家庭问题学者和法律专家呼吁当局修改《婚姻法》,放宽对“重婚罪”的界定,藉以加强打击社会上严重泛滥的“包二奶”问题。 《星岛日报》报道,为遏止日益泛滥的“包二奶”现象,广东省专家建议当局放宽《婚姻法》对重婚罪的认定条件,“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比较稳定地共同生活,就足以构成重婚罪”。 4月28日是新《婚姻法》颁布四周年纪念日,广东省妇联举行新婚姻法实施问题研讨会。专家均认为,现在《婚姻法》对重婚罪的界定过于严格,和现在社会实际情况有距离,对打击“包二奶”社会问题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 专家指出,现行法令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的认定,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包括是否举办婚礼、是否以夫妻自居等),但在现实生活中,要举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困难重重。尤其是按照高院指导意见“有配偶者与他人需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才构成同居”,这对当事人举证构成严苛的要求。 对此,专家建议放宽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标准,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有相对固定住所、较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有规律地发生性行为)或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足以构成重婚罪。即使无法认定重婚,也可认定为婚外同居,不应以共同生活时间为限制。

小编结语:根据《刑法》规定,重婚是严重触犯我国刑律,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规定。什么是重婚行为及一般重婚行为是否就是重婚罪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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