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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怎么认定?

核心提示:夫妻之间部分你我,其产生的负债也是共同债务,但也不乏个人债务的存在,那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很难说是共同债务,也很那说是个人债务,那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怎么认定?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1、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

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二、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怎么认定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身份关系而已。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

网友咨询: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承担吗?

我在结婚时贷款买房子,一共贷了30万才把房子买好。现在婚后感情不好,准备离婚。但是原来买的房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还是自己单独承担?

婚姻帮律师解答: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怎么认定?”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关于离婚债务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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