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
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一)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简称法律婚),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简称事实婚);
(二)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
(三)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
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二、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重婚的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二)重婚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友咨询:重婚罪必须有当事人告还是谁告都行
有个女老师在别人有老婆 而且人家儿子20岁的情况下 又和此男人非法生一男孩 而且几乎每天住在她俩买的房子里 孩子落户在他人名下 这案应该有谁来报案 应到什么部门报案 旁观者以真实身份报案可否有人管
婚姻帮律师解答: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必须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才受理,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及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