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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抚养费应该付到多少岁?

核心提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那么抚养费应该付到多少岁?原则上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抚养费应该付到多少岁?更多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抚养费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给付抚养费的期限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网友咨询:子女抚养费判定后能否请求变更

小何今年34岁,8年前与前夫在老家宁波,法院把他俩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小何则每月支付8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4年前,小何只身来到上海,在虹口区的一家酒店打工。小何向记者承认自己是个有“野心”的人,当初就是嫌前夫没出息才选择跟他离婚的。而她也凭着自己的刻苦,半工半读考出了会计上岗证,一年半前在该酒店担任了会计。她感慨地说,当她在迎来一份体面工作的同时也迎来了第二次婚姻。新婚生活是甜蜜的,不久之后小何怀孕了。谁料,新生儿有先天性脑瘫,孩子刚出生就被送进暖箱,2个月后才抱回家,这短短2个月,花去了家里2万多元。小何说,现在她已经精疲力竭,接下来孩子的治疗费要花多少钱,她连想都不敢想,而与前夫所生养的儿子每月所必须要承担的抚养费也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经过再三权衡,她想减少些子女抚养费给前夫。可是当初这个抚养费是法院判下来的,不知道能不能再变更。

子女抚养费经法院判决后,能否请求变更?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虽然子女抚养费当初是法院判的,但根据当事人的生活情况,仍可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提出更改。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小编结语: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那么抚养费应该付到多少岁?原则上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更多抚养费的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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