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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存在多份遗嘱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随着继承纠纷的日渐增多,老人们为了减少日后财产的纠纷,往往会选择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遗产,有的甚至立多分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但不管哪一种遗嘱,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之下遗嘱才有效。那么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又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遗嘱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不仅是是民事法律上的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也是继承法上遗嘱自由原则的体现,但是继承法上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公民所立的遗嘱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遗嘱就是无效的,也不能发生遗嘱继承。

一、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遗嘱合法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关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的遗嘱无效。这里应注意“立遗嘱时”的表述,这是确认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的重要时间条件,即只有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才依法应当认定该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是在立遗嘱后丧失的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则不受影响;

(2)意思表示的条件要求。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必须是遗嘱人独立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内容,因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具有遗嘱法律效力,是无效遗嘱。

(3)遗嘱内容的要求。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如果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遗嘱的这部份内容无效。同时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4)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形式是指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此外,遗嘱还具有一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网友咨询一、遗嘱和自书遗嘱有什么区别?

据说遗嘱是子女在场才可以自书遗嘱子女可以不在场那这样一来不是自相矛盾嘛?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嘱有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三种,自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自书遗嘱原则上比口头遗嘱(录音、录像、证人证明)、代书遗嘱效力要高得多。任何一种形式的遗嘱子女都可不在场,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形式不同,原则上以自书遗嘱为准。如果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过的遗嘱为准,但遗嘱人自书遗嘱时间在后,且有证人证明改变了公证遗嘱内容并通知子女的,还是要以自书遗嘱为准。

网友咨询二、遗嘱怎么生效

父亲有四个儿子,生前有立遗嘱,是代笔公证,有两见证人,遗嘱说的是留给第二个儿子的。 请问父亲死后遗嘱怎么样才生效,需要其他兄弟签字放弃房产吗?如他们不签字是不是房子要平分的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需要签字放弃家产,我国有关继承遗产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具有可以根据财产持有人的意愿支配财产,根据遗嘱的内容来支配(比法定继承更有优先性)。如果持有财产人生前未立遗嘱,则死后按照法定继承来支配财产;若持有财产人生前已立好遗嘱,那死后必定按照遗嘱继承来分配财产。

二、多份遗嘱如何处理

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再次,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网友咨询三、多份房产遗嘱问题,哪个生效?

父母和3个子女一起订立第1份房产遗嘱,如果公正后,父母能否背着其中1个子女和其他子女再订立第2份公正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都在场才能订立第2份公正遗嘱?如果可以订立第2份公正遗嘱?哪个有效?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是遗嘱的话,立遗嘱人自己就可以立,不需要子女配合同意或知情。如果都是公证遗嘱,内容冲突,以后者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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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订立遗嘱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关于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及多份遗嘱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遗嘱处理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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