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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何举证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核心提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话,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判。那么,如何举证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何举证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更多家庭暴力举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如何举证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如果婚姻关系的一方经常遭遇到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要求离婚。那么应该提交哪些证据呢?

这些证据包括派出所出警记录、法医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和交费单据以及学校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据的出具单位都属于一些公权力机构或者事业单位,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利害关系,其证据一般可以被采信。

需要注意的是,遭遇家庭暴力侵害后,当事人要敢于张扬,使单位或者其他相应的组织能够确认其遭遇到家庭暴力的事实。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要求离婚但是却没有证据的情况。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后不应该害怕.要抛弃"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应该及时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投诉或者报警,以确定对方打人的事实,对于伤情最好自己拍照,并保留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以便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和自己伤害程度的情况。

网友咨询:照片和病历能作为家暴证据吗?

我们结婚三年,婚后我发现他脾气有些暴躁,当我们发生争执的时候,他气急了就会打我。但是事后他会主动向我道歉,我也就忍下了。最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多次遭受家暴,我想和他离婚并要求他给我一定的赔偿。我有受伤时的照片,还有去医院的病历,这些能够证明他有家庭暴力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家庭暴力的取证较为困难,主要是因为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通常发生在夫妻两人单独相处的空间里。受伤的照片、看病的病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受到的损伤程度,对于受伤原因还需要举证予以证明。

2、当您遭受了家庭暴力时,律师建议您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下报案的时间、接警的警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伤势较重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就医的相关证明等,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

3、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投诉或反映问题,相应的调解笔录等文件均可作为证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道歉信之类的文书,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为以后的离婚索赔提供证明。

二、如何举证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婚姻关系的本质是男女双方感情的一种结合,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是需要以有无夫妻感情来判断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过错并不是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法定事由,对此,《婚姻法解释(一)》第2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当事人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进行举证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若干种情况,如果有这几种情况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根据该司法解释,是可以而并不是必须,因此如果有这几种情况的,并不是必须判离,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也可以不判离。我国《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经过修订的,该司法解释是1989年作出的,由于《婚姻法》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所以对于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婚姻法》有矛盾的地方,以《婚姻法》为准。内容不与《婚姻法》相冲突的,则该解释在审判实践当中仍然是适用的。具体来说,当事人离婚的时候,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

(1)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证据;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

(3)配偶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证据或者配偶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证据;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证据;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证据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证据;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确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9)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

(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证据。

小编结语:家暴受害者应尽量能提供一些能够还原家暴现场的证据,比如说当时的录音、录像,另外受害人向警方、妇联等进行求助的一些笔录也可作为证据证明。更多家庭暴力离婚举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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