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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继承股权有什么风险?

核心提示:我们知道,房产、金钱、汽车等都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那么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吗?如果可以继承的话,继承股权又有什么风险呢?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上述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继承股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股权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因此只要公司章程未做明确性的限制,那么原自然人股东的所有继承人均可继承股东资格。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下面我们来看详细情况。

一、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1999年《公司法》中虽未明确股权继承的问题,但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之精神,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则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

2005年新《公司法》除在第七十二条有上述相似的规定外,第七十六条规定则明确了股权继承的问题: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进一步拓宽了继承公证所涉及的范围。总之,法律通过股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分离来实现对继承人继承权的保护和有限责任公司合性特征的维护。

网友咨询一、股权如何继承?

拥有股权是否就是股东? 继承的是股权,股份还是股金?“股东出资”是什么意思?

婚姻帮律师解答:

1拥有股权是否就是股东?

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才能成为股东。

2,继承的是股权,股份还是股金?

继承的是股权或股份。

3“股东出资”是什么意思?

公司在成立时,股东的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友咨询二、股权转让 还是遗产继承

我与妻10年前开设一公司,我占60%股份,妻占40%股份,注册资金50万元。妻于5年前过世,我想把妻40%股份转到我名下,这是股权转让,还是遗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人都已经去世了,已经不可能是股权转让了,因为股权转让需要她的签字。只能是遗产继承,如果你签字有遗嘱,按照遗嘱办事,要是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其权利由你、子女、父母来共同继承的。

二、股权继承的风险

1. 股权继承的障碍

在实践中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存在着许多障碍。首先,《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但未明确规定由于多位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使得股东人数突破50人上限的法律后果。其次,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因此存在身故股东继承人由于特殊身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风险。

2. 股权继承的隐患

即使股权被继承,对于其他股东而言也往往存在着很大隐患。存在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虽然持股比例并未发生变化,但是在按股东人数的投票表决中,投票表决的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同时,股份可能会落到其完全不胜任股东的继承人手中,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身故股东的继承人能否获得利益、可以获得多少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继承人是外籍,那么将造成公司变成一家合资公司,形成额外的审批义务与可能的经营范围的限制。

3. 股权转让的隐患

《公司法》第71条有关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规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继承人希望转让股权,或者公司章程约定股权不得继承而应由其他股东购买,如果其他股东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购买身故股东的股权,股权可能会转让给第三方,甚至被转让至竞争对手。

4. 其他附随义务无法实现的隐患

如果股东之间签署了约定追加投资或者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股东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很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这些约定义务。如果股东未完全出资,已经认购但未实际缴纳的部分的出资,继承人是否愿意按期出资,也存在着不确定性。而通过诉讼解决不但成本大,而且结果不可控。

股权继承的风险,虽然出现过诸多的不愉快甚至悲剧收场的案例,但似乎并未引起投资界与创业人士的足够重视,在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中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也并不多见,或者寥寥数句话,并不能完全防范各种风险的暴露。

网友咨询三、新股东继承股权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病去世,持有公司股权70%,作为法定继承人,其配偶及儿子继承股权,那么,配偶为新股东,请问要提交什么资料?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其配偶和儿子作为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修改出资协议书;

4、制作新的股东名册,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5、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根据要求补充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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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公司股权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但是继承的程序相对于其他普通的财产来说具有自身的特性,希望您看过本文股权继承的相关内容能最您有所帮助,更多股权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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