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子女抚养 > 探视权 > 行使探视权有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行使探视权有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核心提示:探望权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探望权顾名思义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权利。很多人对于探望权都不是特别了解,尤其是关于行使探视权的时间限制是什么?下可以中止探望权情况又是什么?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探望权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离婚后的夫妻双方会在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一个新的权利义务那就是探视权。那么关于探视权你知道多少?探视权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情况下探视权是有可能被中止呢?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因为很多时候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与权利。

一、行使探视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网友问:我与前妻离婚一年,离婚时有一子两岁,跟我的,协议书上有随时时探视权,我想问问探视权有没有要求必须逢年过节的探视时间 ,或者是让小孩一同居住的规定?

律师解答:探视权是指夫妻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后,对未成年子女,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的对子女探视,进行亲情抚养、精神抚育的权利。探视权是专属于特定人物的权利,即属于未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方(父亲或母亲)。离异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是亲属权中的一项最基本、最贴身的权利。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时间问题,这个法律上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双方不能达成约定时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中止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指探望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损害,结合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判断能力或者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其本人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完全保障,尚需法定代理人的保护。如果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探望其子女,极其容易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该情形,应当中止其探望权。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

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允许其探望子女,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可以中止其探望权。

3、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例如,危害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权。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是子女一方和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诉讼属于形成之诉。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探望权。

网友咨询:探望权中止

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婚姻帮律师解答:本权利的主体资格是孩子的父母提出,其他人不具备该资格

对于不与子女一起生活一方享有的探视权 是法定权利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利,该权利的行使 有利于不与子女一起生活一方履行 对于子女的教育 关爱 抚养的权利义务以及情感诉求,有利于减少子女因为父母离婚而产生的家庭破碎感。对于孩子将来的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影响

在行使探视权的一方不存在赌博 酗酒 吸毒 暴力倾向 严重传染性疾病

等十分不利于探视的情形下 另一方提出中止探视的请求 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如果具备上述情形 可以暂时中止探视

在上述情形消除后 应当恢复探视!

网友咨询: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探望权中止的法定事由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探望权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婚姻法三十八条第二款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实践中可以有这些情形:

1、曾犯罪行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

2、对未成年子女有遗弃、虐待、歧视或其他不尽教育、的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健康;

3、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其他恶劣行为的;

4、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患传染病未治愈的;

5、患有严重的精神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接触人群的;

6、滥用探视权;

7、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应中止探视权的事由。

网友咨询三:中止探视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知识链接

探视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探视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中止的情况有哪些?【更多详情】

探望权中止或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照顾孩子的权利,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阻止不直接抚养孩子得一方进行探望。【更多详情】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及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探望权法律规定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基本权利,它与其他权利一样不可以被剥夺,探望权既然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权利,那么探望权当然是可以中止,也可以终止,那么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及终止探视权的情形究竟是什么?【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父母还能保持友好的交往,会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关于行使探视权的时间限制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本文提供的探望权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探望权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探视权时间  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  子女抚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