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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如何书写?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核心提示:代书遗嘱是他人所写,很容易远离遗嘱人的意思,所以书写要求较为严苛。那么,代书遗嘱应该如何书写呢?遗嘱未经公证是有效的,那么,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代书遗嘱如何书写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须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须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要求代书人、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而且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最好不要用私章。遗嘱人口述,书写完毕后,应读给遗嘱人听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和日期。要注意代书遗嘱必须写明“遗嘱”抬头、对遗产的安排、对债权债务的安排、签字、日期等。要考虑遗嘱的存放和启用,以保证不被篡改、隐匿和毁损。打印遗嘱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二、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上文中得条件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由此可知,尽管代书遗嘱未经公证,但如果如何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案例分析

共同遗嘱撤销引发家庭纠纷 共同遗嘱能否撤销

杜老太与其老伴孟大爷于2010年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夫妻共有的两处相邻住宅作如下处分:1、夫妇一方死亡后,先死亡者遗留下的房产份额由健在的老伴继承;2、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号住宅由其子继承,二号住宅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3、夫妇俩健在期间,可共同变更、撤销遗嘱,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4、本遗嘱第一项在夫妇一方死亡后生效,第二项在夫妇俩均死亡后生效。2012年,孟大爷因病去世。2014年5月,杜老太向公证部门公证撤销了前述遗嘱,但其认为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其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了房产物权,并与其子女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杜老太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涉案房产已由其继承、归其所有。

【律师说法】

法院认为,孟大爷死亡后,遗嘱第一项已生效,涉案房产中孟大爷的份额发生继承。此后,杜老太虽公证撤销遗嘱,但遗嘱第一项此前已生效,涉及的房产发生继承,该项遗嘱已无撤销之可能,且杜老太作为该项遗嘱的继承人而非遗嘱人,对于涉及该部分遗产的遗嘱第一项亦无撤销权,故杜老太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遗嘱第一项不发生效力。据此,法院依法确认杜老太继承了孟大爷遗留的房产份额,并取得了整个房产的物权。

本案即为一起因共同遗嘱的撤销而引发的家庭纠纷,杜老太与其丈夫孟大爷共同设立遗嘱,约定夫妻双方首先互为继承人,双方均死亡后遗产再由子女继承,同时约定了双方可共同撤销、变更遗嘱,若一方在世可自行撤销、变更遗嘱。孟大爷死亡后,杜老太经公证撤销了共同遗嘱,但对于遗嘱中夫妻互为继承人的遗嘱第一项,是否能够撤销,杜老太与其子女持不同观点,这也是本案的讼争焦点。

本案中,因孟大爷死亡的事件发生,遗嘱第一项已经具备生效条件,并据此发生继承,很明显,孟大爷系该项遗嘱的遗嘱人,杜老太系该项遗嘱的继承人,杜老太作为孟大爷指定的继承人依法取得涉案房产物权。在继承发生前,并未发生遗嘱第一项被撤销的情形,在孟大爷死亡后,杜老太作为继承人更无权撤销孟大爷的遗嘱。现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且继承也已发生,杜老太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该项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涉案遗嘱的第二项“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号住宅由其子继承,二号住宅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因杜老太仍健在,该项遗嘱尚不具备生效条件,杜老太有权撤销该财产之上所立遗嘱,因此,遗嘱第三项中的“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实际上针对的就是遗嘱第二项,本案应认定杜老太经公证撤销了遗嘱第二项。

网友咨询:遗嘱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的母亲先于我的父亲20天去世,生前没留下任何遗嘱,听说我的父亲可能留下了让我大哥继承全部财产的遗嘱,其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将有待于验证。而我的大哥手中握着全部遗产不作任何分割。请问,我继承母亲和父亲遗产的诉讼时效各是多长时间?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知道或者应到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以继承纠纷案由起诉,应当在2年内起诉; 2、请求财产分割属于物上请求权,无诉讼时效限制。若以财产分割案由起诉,则不因诉讼时效限制。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代书遗嘱如何书写?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关于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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