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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核心提示: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那么,什么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呢?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更多夫妻个人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在离婚时不予以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获得财产不再因为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在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财产的分割的。

一、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二、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网友咨询一:婚后财产是否全部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与丈夫离婚,在一笔财产分配上有分歧。去年我姨妈去世,留给我3万元遗产,我想知道这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不能算共有财产。这3万元遗产是一方财产还是共有财产,要看遗嘱人在遗嘱中注明情况。

网友咨询二:在婚后用拆迁款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刘某于2000年10月购买一套房屋,2003年外出打工期间与张某相识,二人在2005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两年后张某发现自己与刘某性格不和,于是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刘某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感情,法院经过多方面考虑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2014年6月刘某购买的房屋拆迁,拆迁款共计60万元。刘某在2015年3月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套房屋。

问刘某在婚后用拆迁款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刘某于2000年10月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屋的拆迁款也是属于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张某于2015年3月购买的房屋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刘某在婚后用拆迁款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刘某个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共有。

网友咨询三:婚后所得个人荣誉纪念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与男方2002年11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女方身体一直不好,无法生育。于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婚后一方所得贵重纪念物品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产生争议并争吵的面红耳赤。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个人倾向于这样分割:奖牌归男方所有,但是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本案中,男方在婚后获得该奖牌,针对此奖牌双方并未作出特殊约定,所以从这方面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财产。作为单位优秀工作者,单位颁发了刻有男方名字的金质奖牌,是男方独有的荣誉,这种荣誉在法律上具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男方对该金牌具有管理权。

同样,女方为支持男方工作也付出了劳动,男方所得荣誉与女方付出是密不可分的。所以说,从金牌个体上说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变现的话,那么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四: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

张先生婚前有10万元银行存款,单位分配一套住房。与李小姐结婚后,单位分配的住房以张先生名义房改,双方另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车子。张先生从婚前的10万元存款中提出5万元用于炒股并获利3万元,剩下的5万元存款则一直存于银行,并获得利息1万元。后双方由于感情不和,于今年决定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产生了分歧。上述哪些财产和钱款属于共有的,哪些又是个人的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张先生婚前的1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1万元属其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房改房、商品房、车子及炒股获利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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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夫妻个人财产范围包括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五个方面。更多夫妻个人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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