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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权怎样分割?离婚判决后房产如何过户?

核心提示:离婚后,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该及时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那么,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呢?有的离婚夫妻会有一些股权,那么,在离婚时股权应该怎样分割呢?下面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时股权怎样分割

按照现行法律,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结婚前已获得股权,结婚后也没有发生变化,那这部分股权不用分割,但如果结婚后股权发生过变化,则需要分割。

为了不影响公司经营,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合理合法的股权价值评估,将公司股权折现较低的金额支付给对方。

但如果你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公司运作需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且股票可以直接在市场上套现,减少股权损失的余地就不大了。

由于股权分割有其特殊性,同时受婚姻法和公司法约束,在离婚过程中,为了尽量减少股权由于分割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需要双方协商,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二、离婚判决后房产如何过户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原持证人原因使新房屋所有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般法院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所有人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

然后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行为,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过户行为的进行。

案例分析

单位承租房离婚时能否分割

【案例简介】

李先生于2003年在单位申请了一套承租房,2008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该房为王女士所有,但是房租一直在李先生的工资中扣除。2009年王先生单位以王先生违反单位的相关规定为由,通知李先生让王女士从租赁的房屋中搬出,不然就要收回承租房。李先生几次与王女士交涉未果,李女士以协议中房子归她所有为由不搬出此房,双方由此诉至法院?

【张雷律师法律分析】

此案例涉及到单位的承租方双方离婚时能够分割,签订的离婚协议时候有效等法律问题?

(一)首先此房产是王先生承租的单位的公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王先生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协议是无效的

(二)如果李女士坚决不搬出房屋,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处分该公房使用权的条款无效,要求李女士搬出此房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网友咨询:婚前买房父母首付父母还贷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父母首付父母还贷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若未特殊约定,应属老人赠给孩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股权怎样分割?离婚判决后房产如何过户?”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法院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所有人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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