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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生子抚养费怎么给?抚养费的给付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隐瞒自己已婚事实与己方同居生子,分手后则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非婚同居生子抚养费怎么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抚养费的给付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广东省南雄市有妇之夫江某与离异女子钟某非婚同居生下一子后,拒绝支付抚养费,被钟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非婚子抚养费。日前,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钟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钟某向法庭诉称:2012年其与前夫离婚后,认识了自称也已离异的被告江某,两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同居。次年3月其产下一非婚生子后,江某觉得纸终究包不住火,便如实告知其没有离异的事实。此后,江某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对其母子不闻不问,对孩子的出生也漠不关心,其分娩期间的医药费以及孩子的抚养费,被告分文不出。

为此,原告认为被告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原告母子精神困苦、生活窘迫,于日前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700元从出生至18周岁止。

被告江某在法庭上否认与原告钟某发生过任何关系,孩子也不是其和钟某所生。于是原告钟某向法庭提供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2014年11月其与被告江某妻子发生争吵时的录音,录音内容反映出原告与被告有同居行为,并向法庭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南雄市法院依据原告的亲子鉴定申请,要求被告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被告拒绝了法院的要求。

南雄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江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非婚生子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的抚养费7693元,此后按月支付347元至非婚生子年满18周岁。

【法官说法】

经办该案的法官指出,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原、被告非婚生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姓名虽未写明是被告,但原告的录音内容反映原、被告有同居的行为,被告没有相反证据对此予以否定,且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为此,被告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推定非婚生小孩与被告存在亲子关系。由于小孩出生后一直随原告生活,由原告抚养,被告对非婚生小孩应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网友咨询: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

我和男方同居后怀孕。本想以孩子为由逼对方结婚。但是他依旧不肯。现在孩子快一岁了,对方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我该怎么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相关知识——关于抚养费的常见问题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十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相关知识:抚养费怎么给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小编结语:无论是结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孩子都是无辜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定会受理。关于抚养费的给付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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