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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委托书如何写?附离婚委托书范本

核心提示: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然而,进行离婚诉讼是,其中一方未在国内,可委托律师办理离婚。那么涉外离婚委托书怎么写,离婚委托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婚姻帮小编为您解答。更多涉外离婚委托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

一、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1、涉外离婚:境外授权委托书办理

2、涉外离婚案件,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处理。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但无法提供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要怎么办?

1)如果是中国公民在国外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应当为中国公民提供公证服务。

2)有公证文件后,即使不到庭也可在国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3)对于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公证而不是认证。

4)认证是对外国公民的文件而言的。

5)对于一方在国外不能亲自回国的情况下,即使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也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手续,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6)当然双方协议在国外当地法院办理也可,只不过还需要在中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手续过于繁琐。

7)这种情况,在国外一方必须要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出庭,需要在当地使领馆办理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起诉书的公证,离婚意见书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

8)即使他(她)现在当地没有合法的身份,有可能是护照过期,但是我国外交部对此种问题有过批复,使领馆仍然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9)涉外离婚手续专业性较强,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有涉外经验的专业律师咨询。

二、离婚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男/女

出生年 月 日

证件号码:

电话:

受委托人: 男/女

出生年 月 日

证件号码:

电话:

就离婚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__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

(一)代收诉讼文书;

(二)代收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

委托权限:

(一)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委托人:

日期:

网友咨询一:涉外离婚

办理涉外离婚委托有什么条件?

婚姻帮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委托手续的办理条件:

(一)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为中国公民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子女抚养等没有争议,可以在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二)如双方或一方离婚当事人在英国工作或学习,不便回国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委托国内亲友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有关的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前,离婚当事人应确定好起诉人(即原告)、应诉人(答辩人,即被告)。

(三)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仅为中国公民办理诉讼离婚委托书。已取得英国护照的原中国公民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四)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网友咨询二:涉外离婚案件咨询

美国籍男,常驻印尼,中国籍女,户口上海,工作在深圳。于香港登记结婚,请问

1)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应该在哪里办理?

2)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3)男方因个人原因不能随时赶赴中国,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如果可以,委托书需要经过哪些机构的认证才生效?非中文的委托书需要由指定的机构翻译和认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该案一依法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如果可以协商一致, 也可以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但是开庭时, 当时人依据中国的法院还是应当亲自出庭;委托书需要所在国家公证并且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网友咨询三: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想要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有几种方式?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小编结语:需要注意到的是,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涉外离婚委托书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涉外离婚委托事宜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涉外婚姻  涉外离婚委托书  离婚委托书范本  涉外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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