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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离婚?通过什么方式离婚最好?

核心提示:近几年来各地离婚案件骤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选择离婚也是生活中见惯不怪的事情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那么,怎么办理离婚?通过什么方式离婚最好?婚姻帮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怎么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协议离婚是最常用、最普通的的离婚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离婚的当事人有80%以上都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对双方、对子女、对家庭伤害最小,也是本律师大力推荐方式,并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努力促使离婚当事人去正确事实。我为此建议:

1、离婚当事人先自行谈判;

2、离婚当事人请朋友出面协助谈判;

3、请律师谈判;

4、请律师代书离婚协议。

采取上述谈判方式,可能更容易协议离婚,最初的离婚谈判,最好由离婚当事人自己亲自谈判,律师最好不要介入太早,否则律师作用会适得其反。值得注意的事,如何理解“律师不要介入太早”,本律师意思是律师不要出面太早,先由离婚当事人自己充分的谈判,但是离婚当事人最好在谈判之前,先行咨询律师,明白其中的风险,明白法律如何规定的,以有针对性的与对方谈判。本律师总结为:“首先咨询律师,其次自己谈判,再凭请律师谈判”,这才是正确的谈判方式。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优点是:迅速、及时,成本小,不太伤感情。缺点是: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还需诉讼解决。这个缺点有时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在离婚时,双方都要结清帐务,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这样会避免离婚后一方耍赖不履行。

(2)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13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是离婚当事人因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如何惩罚过错方等问题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形下所采取的离婚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有效的离婚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的离婚案件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优点是处理问题不留后遗症,且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强制履行效力。缺点是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进一步伤害双方和家庭感情。

离婚当事人不要惧怕离婚诉讼,要以平常心态对待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依法进行,人民法院会公平的判案。在无法协议离婚时,诉讼离婚也是必选之路。有些争议,多次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诉讼就能够解决;通过协议得不到的,可以通过诉讼满足要求;法律会快刀剪乱麻,无论双方有多少恩怨和纠纷,法律都会有一个明晰的判决结果。因此说,诉讼离婚是可以选择一种有效途径,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然诉讼离婚聘请律师是很必要的,有时律师良好的服务为你维护的财产权益远远大于你支出的律师费,而这一切都是无形之中,无法比较的,但又实实在在的存在。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夫妻分居三四年,两人如何办离婚?

朋友的老公与她已分居三四年了,她老公一直在外地,不回来与她见面,两人只通过手机偶尔联系。怎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是否第二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女方是武汉人,男方是黄石人,能否在武汉办理离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可由要求离婚一方持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依起诉的次数来判断,而是依照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根据您讲述的情况,男方不属于下落不明。原告可以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有证据证实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也可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另外,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特殊情况外,原、被告双方都必须到庭。

小编结语: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更多怎么办理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怎么离婚      怎么办理离婚      通过什么方式离婚最好      离婚程序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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