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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核心提示: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处罚。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知识您了解多少?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相关内容。更多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但是,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存在争议,但鉴于“重婚罪”归属于刑法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章节下,扩大“重婚罪”的适用至“事实婚姻”似无不妥。

网友咨询:前妻告我重婚罪,怎么办?

1.我老婆告我重婚,理由是我没有与她离了婚就又与他人结婚。我的前妻和我生有一儿一女,但我们之前的结婚证是别人代办的,那个证一直是我保管,现在只要我不拿出来,或者销毁了,是不是重婚罪就不成立?

2.因为我本人是城镇户口,没有工作,平时生活都依赖家庭房租收入,但房租都由我母亲掌握。之前我前妻和我及两个小孩的生活都是那些房租收入。现在我前妻要和我争两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三岁)的扶养权,她说怕我的后妻不善待孩子,法院会支持吗?

3.她还跟我索要5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理由:a、我居然没和她解除婚姻关系却和别人结婚。b、她不在家时,我妈为了给我装修新房把她放在家里的物品都清理掉了。

4.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会被判刑吗?我需要赔偿给我前妻吗?两个孩子的扶养权我都会失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你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

2、1)、对两周岁以上 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 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 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 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 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 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 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 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3、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要看法院是否支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编结语:重婚行为本身是属于民事上面的,而我国却用刑法对其进行评价,即重婚罪。希望本文中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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