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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核心提示: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出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怎样?哺乳期是否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双方争夺的一个焦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那么哺乳期的孩子因为年龄的缘故,母亲对其的呵护要比父亲的更有利于孩子,所以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需求为主。

  一、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 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 养问题关系重大。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 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 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父方的情形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网友咨询一:哺乳期孩子抚养权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有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网友咨询二:哺乳期离婚

  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哺乳期离婚

  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有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网友咨询三:哺乳期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和丈夫是在孩子还在哺乳期的时候离婚的,我的孩子会判给我抚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要根据父母双方的综合情况进行判定,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即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判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孩子,一般是判决随母亲生活。

  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判决随父方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是母亲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双方的综合情况是法院考量的依据。

  二、哺乳期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三)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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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结语:哺乳期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一般以归属母亲为原则,因为孩子需要母亲的喂养,这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的考虑。关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哺乳期是否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本文提供的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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