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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核心提示: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在国内,普通的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那么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如果可以,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法律问题,请拨打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渐增高,在离婚案件中,涉外离婚案件占了很大一个比例,对于涉外离婚案件来说,他的办理相对于国内离婚案件来说要复杂的多。国内的;离婚案件一般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那么涉外的离婚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必须要满足一定到条件才可以。解决涉外离婚案件中的协议离婚方式首先要明确何谓涉外婚姻。

一、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何为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双方均不系中国公民或内地公民缔结的婚姻。若您的婚姻属于上述范围,那离婚手续就必须按照涉外离婚的程序办理了。

(二)在国内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涉外协议离婚的地点可以由当事人选择,如果选择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照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则需要按照国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可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除非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并持有上述机构颁发的结婚证;

3、 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在国内。

4、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 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若双方不在国内办理登记离婚的或未就离婚事宜达成合意的,只能由一方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二、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一)申办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件(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的是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的是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旅游证件);结婚证件;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网友咨询一:涉外离婚材料

请问涉外婚姻去法院审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理登记离婚的程序。

涉外离婚管辖的主管机关应为省级或直辖市的民政局或其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程序较为简单,双方当事人亲自携上述材料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离婚,如果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双方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二:中国公民涉外婚姻的离婚程序

男方是中国公民,女方是新加坡国籍,双方在新加坡登记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回国居住,女方还在新加坡,双方无子女,男方希望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在国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因为新加坡的法律是规定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必须分居满2年才可以离婚,如果单方面不同意离婚,必须分居满3年才可以离婚!我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该离婚案件。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三)起草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与离婚诉讼不同的是,只要双方合意,离婚协议中既可对夫妻境内财产也可对境外财产做出处理。此外,该离婚协议会在登记机关有所备案,一旦双方离婚后该协议在中国境内当然具备法律效力,若一方对该协议反悔不愿意执行该协议,另一方可以凭借协议到中国法院起诉,但中国法院一般仅处理在境内的财产,对于当事人在协议中处分的境外财产的部分一般不予以处理,当事人需要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又由于各国法律制度迥异,国外法院是否承认上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小编结语:涉外协议离婚的地点可以由当事人选择,如果选择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照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则需要按照国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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