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收养赡养 > 收养 > 公民如何办理收养小孩入户?办理小孩收养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公民如何办理收养小孩入户?办理小孩收养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核心提示:事实收养是没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事实收养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凭收养公证书办理入户登记手续。下面,婚姻帮编辑为您介绍关于收养孩子入户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三、办理步骤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端州区居民在端州区公安分局门口户政中队办理)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合适并提出意见,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的《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网友咨询:收养关系成立后能否立即办理户口

我在济南工作,收养了我妹妹的孩子,收养关系成立后,能否立即办理孩子的入户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前提是办领了合法的收养证.带收养证到当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填写入户申请.

收养婴儿落户如何办理?

(一)收养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法定条件。

(二)所需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3、派出所出具的发现弃婴报案证明。

(三)办理程序:

由收养人持以上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统一审核后报到区(市)局,经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小编结语:生活中并不是人人都有收养子女的条件,收养子女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材料,上文中为您做了详细总结。公民如何办理收养小孩入户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收养    怎么办理收养入户    办理收养入户的手续是什么      办理收养入户的资料有哪些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