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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有哪些内容?赡养义务有哪些承担者?

核心提示: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下文,小编为您介绍了赡养义务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尊敬父母,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长辈一般阅历深,见闻多,长期从事劳动,对社会贡献多,是他们生育和培养了后辈。尊敬老人,不只是对养育之恩的报答,也是对他们劳动和贡献的尊重。赡养和扶助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尊敬、照顾老人是后辈的责任。现代社会主义家庭制度强调在平等关系上尊重和体贴老人。由于长辈年纪大了,体力精力都开始衰退,有必要对他们在身心上多加体贴、照顾、帮助,使老人欢度幸福的晚年。现实生活中,少数人对上了年纪的父母或其他长辈,尤其是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闻不问,撒手不管,甚至虐待,这种态度和做法,非但情理不通,道义不允,法律也难容。

1、赡养义务的承担者

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是扩展来说,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下列人员有赡养义务: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或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4)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是指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2、赡养义务的主要内容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法律规定的对于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赡养义务的履行应符合道德要求,其具体内容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但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针对社会生活中易发纠纷的问题特别提出了以下几点:

(1)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2)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3)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4)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网友咨询:怎么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请问:我们一开始和父母亲同时住在一个楼里,是父母单位分配的公房,我们住的2居,母亲和父亲住的3居。后来,父亲去世了,为了照顾母亲,把2处公房由单位房管部门换成了1套面积大的4居的公房,母亲和我及妻子与孩子的户口从原来的2居及3居共同签到了现在的4居。后来,房改,由母亲以母亲和父亲的工龄买了这套公房。现在房本是母亲。

如果母亲去世,我的几个哥哥和姐姐想平均分得这套房屋,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多分到房屋,可以多分多少?(注:我和妻子名下没有其他住房,实际也没有;但其他人名下都有住房),怎么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可以多分。首先这个房子中至少有一半是你们自己的房改房部分。有单位为证。其次你们确实应当算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2.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老人和你们在一起共同生活,由你们照顾,就算你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这可以通过邻居、单位的评价等等来采信。

3.从道德的角度上来说,你的兄弟姐妹应该不会和你争夺房产的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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