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房产分割 > 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样分割?征地补偿离婚时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样分割?征地补偿离婚时怎样分割?

核心提示: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要拆了旧房才会有新房。拆迁快就成了房产的一部分了。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房屋的拆迁款要怎样分割呢?征地补偿费又要如何分割呢?以上问题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离婚时房屋拆迁款​分割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样分割

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由于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如果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子女,如果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就无权分得补偿款。

2、公有住房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征地补偿离婚时怎样分割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该条规定可看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来决定,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

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实质上就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也应当界定为被征地农民本人所有。

如果夫妻的土地都被征收的,离婚时,分割出各自的份额。如果只有一方的土地被征收的,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案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之十三:男方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怎么分?

【案例简介】

张先生与王女士都是再婚,婚后,张先生将自己位于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卖掉,获得30万元房款,重新购买了另一套住房,王女士参与住房与装修的全过程,并且该房屋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如今,这套住房价约值100万。现在,王女士起诉离婚,王女士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王先生的出资购房可以看成对自己的赠与,而张先生否认赠与,认为房子是为了双方共同居住生活而购买,并且考虑自己已经退休,月收入不足千元,不具备一次性赠与30万元房屋的经济实力。双方对房产归属发生争议。

【律师法律分析】

此问题涉及到在离婚中,一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定性和分割的问题。

(一)双方争议的房屋是婚后张先生卖掉一套住房后,所获得的房款应该属于张先生婚前房屋的财产体现,这30万应该认定为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张先生用个人财产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于居住,虽然登记在王女士的名下,但不能认定为是对王女士的赠与,没有赠与协议,此外从张先生的现实情况看,也不能认定为赠与。

(三)对于此套房屋的分割问题,由于房产登记在王女士的名下,同时双方又没有其他的关于此房属于张先生个人财产的约定,因此此房应该看成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应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此房是张先生购买的,因此在分割的时候张先生应该分得较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我和老公由于我们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我们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然后我们就离了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分割,且不应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应该对此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样分割?征地补偿离婚时怎样分割?”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时房屋拆迁款的分割方法以及征地补偿税的分割方法。关于离婚时房屋拆迁款​分割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      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样分割?      征地补偿离婚时怎样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