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订立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如:已八十岁高龄的王峰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其膝下有五个子女,其中三个在包头,另外两个在外地,五个子女经协商办理了赡养协议公证,在协议中对照顾王峰的生养死葬等具体事宜做出约定,明确了赡养费的支付和财产保管等问题,为了保证赡养费及时支付,对赡养协议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
办理赡养协议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赡养人及被赡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赡养协议书文本;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网友咨询:赡养协议是否有效?
我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1998年6月我与儿子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约定:在我无劳动能力的时候,儿子应尽赡养义务,但我应将其房屋的产权过户到儿子名下。2009年4月,我因意外致劳动能力丧失,我准备要求儿子赡养,但又不愿意现在就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请问该赡养协议是否有效?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条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老李和儿子的附条件的赡养协议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因而,该赡养协议是无效的。
小编结语:并不是随便签署一份赡养协议就是有效的,生活中签订赡养协议需进行公证。办理赡养协议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