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前常识 > 案例分析婚生子女是不是等于亲生子女

案例分析婚生子女是不是等于亲生子女

核心提示:因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亲生是指指自己所生育或生育自己的,与婚姻关系无关。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生不等于亲生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原告:钱甲,男,1995年生。

法定代理人:钱乙,女,1971年生,系钱甲母亲。

被告:王某,男,1972年生。

原告母亲钱乙与被告王某1994年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打工时相识。1995年正月钱乙按民俗与张某举行结婚仪式,同年7月10日补领结婚证, 1996年1月19日生一子钱甲(即本案原告)。2003年3月12日钱乙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海安县人民法院(2003)安民初(曲)字第1220号民事调解书主文明确:婚生子钱甲随钱乙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张某的婚前财产自愿赠与其子钱甲所有。

原告钱甲诉称:1994年被告王某与我母亲钱乙同在常州市武进区一织布厂打工,王某以夫妻关系不好为由与钱乙谈恋爱;1995年两人又同到该地打工并同居生活,后钱乙怀孕。被告承诺离婚后与钱乙结婚,但其言而无信,钱乙只得与张某恋爱并仓促结婚。原告的生父非张某,而是被告,现要求被告给付此前的抚育费8万元及今后每年8000元的抚育费。

被告辩称:1995年两人同到常州打工、同居不是事实,我与原告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我不应承担其抚育费。

本案在审理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与被告王某作亲子鉴定,因王某拒绝做鉴定,亲子鉴定无法完成。

[审判]

海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抚育纠纷应基于原、被告之间存在抚育关系。本案中原告所举之证不足以证明被告与原告之间系父子关系,因而也就难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抚育关系。原告虽申请与被告进行亲子鉴定,但被告不同意作鉴定,因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应从严掌握,不得强迫当事人作亲子鉴定,故主张原、被告之间存在血缘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方承担。原告主诉钱乙与王某同在常州打工、同居、怀孕,受骗后迫于无奈与张某恋爱、并仓促结婚,有悖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之生育常识,原告系钱乙与张某在婚内期间所生,原告提供的证据(2003)安民初(曲)字第 1220号民事调解书也证明了其父亲系张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钱甲要求被告王某给付抚育费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

网友咨询: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不是男方亲生的,离婚时是否支付扶养费?

婚姻帮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到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扶养费的复函》

内容不一一打出,归纳两点

1)、离婚后给付的非亲生子女抚养费 男方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而主张返还的 应当予以支持。

2)、离婚时发现孩子并非亲生,男方主张女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返还男方付出的扶养费,

鉴于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由男方一人分得,可以不用返还。

虽然如此,但是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

鉴于女方的过错 导致男方抚养了非亲生子女,男方除了可以独得全部共同财产之外

还可以向女方主张损害赔偿。

小编结语: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 因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子女与父方的关系,各国法律都采用下列推定:在婚姻关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间未同居者除外。关于婚生不等于亲生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亲生子女  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已亲生子女的关系  婚前常识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