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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获赠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

核心提示:房屋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依靠,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时都会置办房产,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那么,如何是婚后获赠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以上问题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婚后获赠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婚后获赠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子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归谁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孩子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该房产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个孩子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案例分析

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人名义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产权属于双方共有

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李某在某公司做业务经理,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张某是一名小学教师。2003年两人商量共同出资购房,李某出资30万,张某出资10万手续都由李某办理。2003年6月李某把房产证办在他一人名下,张某非常不满,李某解释说为了好办手续,反正以后他们要结婚,该房产就成为他们共有财产了。2003年11月两人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由于感情不和,于2009年3月张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

原告诉称,房子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由于被告自私才登记在他一人的名下,现要求平均分割房产。并且,原告提供了自己出资购房的出资凭证,及原告与被告谈及有关房子产权登记及出资情况的录音。

李某辩称,该房产属与他个人的婚前财产,由他一人购买,并登记在他一人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被告提供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可以认定房屋是在婚前购买,原告称自己在购房时出资10万元,虽然被告予以否认,但原告提供了银行的转账记录,同时原告提供的录音也记录被告自己承认原告购房时出资10万元的事实,被告对此提不出任何相反的证据。最后法院认为本案双方诉争的房屋系双方在婚前所购,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但是根据原告出具的证据可以认定对此房屋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应按照其购买时的出资情况按各自所占的份额进行分割。所以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房屋现在价值的四分之一给原告。

律师点评

在我国目前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中,虽有共有权人的登记事项,但实际上许多时候共有权人并未进行登记。在此情况下,就不能单纯以所有权证来认定房屋的产权,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像本案所争执的房屋,法院就是根据当初双方购买时资金的来源来认定其所有权性质的。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我和老公由于我们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我们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然后我们就离了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分割,且不应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应该对此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婚后获赠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婚后获赠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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