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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离婚后存在哪些子女抚养问题?

核心提示:通过诉讼离婚的夫妻,关于子女抚养有哪些问题呢?诉讼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主要包括父母子女的关系、子女抚养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行使等。下文,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诉讼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有:

1、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36条第1.2款)

2、子女抚养的归属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36条第3款)

3、抚养费支付(婚姻法第37条)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探望权问题

(1)探望权主体: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权的保障: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探望权的中止

①提出中止请求的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②法院认为确需中止的,裁定中止。

③情形消灭,探望权恢复行使

小编结语:婚姻,抚养问题?

我们结婚六年,婚前房子房产属于老公,我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才三岁,儿子的一切费用由我负责,老公提出离婚,我和孩子的利益怎么维护?(结婚半年老公辞职,三年没有收入,我一人的工资收入维持家用。)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关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各归各有,婚后财产一人一半,但必须要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或者女方或者在婚姻生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或者对家庭共同生活贡献明显较大的一方。

2、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归你享有,那么男方应当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小编结语: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是夫妻矛盾的重要导火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双方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诉讼。诉讼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子女抚养      离婚后存在的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存在哪些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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