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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方的名义或者双方分别借款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核心提示:在实践中,离婚房屋分割主要可分为哪些类型,如何解决这不同类型的房产分割纠纷。对于以一方的名义或者双方分别借款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应该怎么解决,小编整理了两篇案例来进行分析这个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两种名义下借款购买的房产没在离婚时的分割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夫妻双方分别向他人借款共同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李强和任娟于2000年结婚,2004年俩人购买了一套28万元的二手房,并以任娟的名义取得了房产证。因买房时正赶上住房贷款利率提高,为了减轻还贷压力,俩人没有向银行贷款,而是各自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了一部分款。其中,李强出面借了8万元,任娟借了6万元。剩余14万元房价款系用俩人的家庭积蓄支付。2006年8月俩人面临离婚,此时借款均未归还。问:该套房屋应如何分割?

律师观点:首先,该套房产属于俩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故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办理在哪一方的名下,原则上均应由李强和任娟各享有一半的房产份额。其次,李强借的8万元和任娟借的6万元均系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俩人就上述债务对外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双方均应向债权人承担还款义务)。对内而言,该14万元债务一般应由双方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7万元。

按照上述处理原则,任何一方取得房产后,均应按照房屋价值减去14万元债务总额后余额的一半给予对方补偿,并承担全部债务。假设双方离婚时房产作价30万元,若李强取得房产,则李强应给予任娟8万元补偿,并承担全部债务。但是,在李强不能归还14万元债务时,如果没有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任娟对于该14万元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任娟在承担债务后,有权向李强予以追偿。

夫妻双方为了购房各自出面进行的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一方借款较少并不意味着该方今后的还款责任就较轻,双方的还款责任在俩人之间一般是相等的。对外而言,无论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做出约定,则其都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网友咨询: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借款离婚的房子怎么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一方的名义借款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徐先生和黄女士婚后第三年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价款为32万元,其中12万元是徐先生跳槽到目前的公司工作时,作为其跳槽的条件,由公司向其提供的无息借款。徐先生在借款时与公司同时约定,公司每月从徐先生的工资中扣除1000元,直到12万元借款还完为止。徐黄俩人现面临离婚,房产证已取得,但徐先生尚欠单位10万元借款未还。在分割房产时,徐先生认为是自己向公司偿还的债务,该笔借款应属于自己的个人住房投资,故要求多分得房产份额。黄女士拒不同意。问:该套房产应如何分割?

律师观点:首先,该套房产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其次,徐先生向公司的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该笔借款虽然形式上是徐先生个人对公司的借款,但系为夫妻共同生活购买房产所欠下的债务,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徐先生以本人工资偿还债务的行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债。徐先生要求多分得房产份额的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该套房产和剩余的10万元债务均应由徐黄俩人各享有和负担一半。假设徐先生以34万元竞得该房产,则徐先生应支付黄女士17万元,此数额减去黄应承担的5万元债务,则徐先生实际支付黄12万元,然后由自己继续偿还该10万元债务即可。

小编结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故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办理在哪一方的名下,原则上均应由李强和任娟各享有一半的房产份额。由于婚姻期间任何一方的工资、新金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偿还双方购房借款的行为,均应视为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债的行为。关于两种名义下借款购买的房产没在离婚时的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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