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房产分割 > 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随着城市改造和建设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价格的攀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由于房产引起的争议已经越来越多了。那么,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以上问题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

1、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2、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

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3、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前领房产证只记载一人名字的。

离婚时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法院一般不支持要求分割房产的请求。

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

实践中,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可能有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等。对此,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组织竞价,由出价高的得房,并由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2、一方想要房一方想要钱的,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房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案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

案情(化名):楼林,男,30岁,柳红,女,27岁,暂无工作。双方经自由恋爱,于2007年3月3日结婚。结婚当天楼林拿出婚前所有积蓄首付了重庆渝中区某高档小区住房。余下房款夫妻共同按揭。2年后,夫妻闹离婚。楼林称购房款全部是自己出资,因此房子应当归楼林所有。

作为离婚案件被告女方柳红的代理律师认为:房款是楼林个人出资属实,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合同上买受人是夫妻2人名字,办证申请书上仍是夫妻2人名字,不动产权属登记薄上记载仍然是夫妻2人名字。因此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该不动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采纳以上全部代理意见,因此本案一审女方获胜。

楼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第5中级人民法院,女方柳红代理律师仍然根据以上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作为争论焦点,仍然胜诉。

楼林仍然不服判决,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市高院立案后,书面审查了女方柳红的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后认定一审,二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了楼林再审申请。

本案代理后,律师认为:对方当事人楼林如果在买房时咨询下律师,他婚前财产可能仍然是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我和老公由于我们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我们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然后我们就离了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分割,且不应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应该对此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时放分割的方法以及处理方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        离婚的时候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