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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军婚的保护政策有哪些?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军婚的?

核心提示:法律维护军婚的稳定是对军人祖国国防事业做了巨大贡献的回馈。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那么,国家对军婚的保护政策有哪些?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军婚的?更多军婚保护政策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军婚民事特别保护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33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若军人方有重大过错时,军人配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征求其同意。所谓军人方有重大过错,法律从立法本意出发对其做出了严格限制。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改;及军人有其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时,军人犯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军人配偶有权请求军人方承担离婚过错赔偿。

二、军婚刑事特殊保护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三、其相关法律对军婚特殊保护

我国《国防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法律条款从原则上规定了法律对军婚特别保护使得我们立法过程要时刻注意保护军人婚姻肯定军婚基础上采取若干措施来增强军人荣誉感让们安心服役、训练、备战。

网友咨询:军婚受法律保护吗?

我是第三者破坏了别人的婚姻而且还是军婚会受到法律制栽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如果,受害人是军人,你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受害人是军人的配偶,就不构成犯罪,只是道德层面的事情。

小编结语:法律对军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离婚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决不能机械的理解为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婚姻就可以永久维持下去,法律规定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人也是可以离婚的。更多军婚保护政策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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