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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与婚后购房有什么不同?婚前婚后购房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归属

核心提示:在如今的夫妻离婚财产纠纷中,80%以上会涉及到房产,有的甚至要打官司,不欢而散。究其原因,现在买房贵,而房子又是普通家庭中最值钱的商品,既然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便会在财产上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那么,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婚前婚后购房不同情况下的房屋产权又归谁呢?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婚前婚后房产纠纷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当今社会,不管是恋爱中想要结婚还是已经结婚年轻人,通常都会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有的人是婚前自己挣钱买的,有的时候是婚后父母出资买的,还有一部分结婚后是男女双方共同购买的。如果婚后感情不和离婚了,那么,应如何区分婚前与婚后买房的财产归属,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又是如何区分的呢?

一、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杨某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准备为他们结婚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家具的钱款,杨某困惑房产证上面可否写她的名字?并且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权益?

由于是杨某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某没有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

2012年2月15日,张某(男)与李某(女)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3月18日,双方约定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结婚之用。由于李某之前未购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双方商定以李某的名义购房。然而,好景不长,张某和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双方遂于2012年5月终止恋爱关系。但之后原本用于结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达成协议,李某以张某恋爱期间的赠与为由拒绝返还张某支付的购房款。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双方购房的目的不应影响双方购房行为的法律属性,应当抛开双方的恋爱关系认定张某付款的性质。李某和张某之间虽未书面约定,但显然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

以李某名义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均系共同购房协议条款的内容。房屋所有权因登记为李某名下,应认定为李某个人财产,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效力。张某和李某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复原状,返还张某的购房款。

四、丈夫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增值房产咋分?

一对打算离婚的夫妻张某和孙某最近就因为房产分割,闹起了纠纷,打起了官司。据了解。2004年,张某与孙某步入婚姻殿堂,可谁想10年过去了,两人都觉得这婚姻已没必要再维持,决定离婚。可是当两人分割财产时发现,房产问题成了麻烦事。张某与孙某结婚后,住在男方张某贷款买的房子里,这是两人唯一的房产。张某认为,该房产系婚前他签的购房合同,首付也是由他支付的,因此,房产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和孙某没有关系。孙某则认为,虽然房产首付是张某婚前个人出的,但是首付款仅占当时房产的两成,剩下的八成房款是贷款,是两人婚后共同偿还的,因此房产属于婚内财产,有她一半。目前房子由购买时的50万元,涨到了140万元。张某要房子,得给她70万元。这个房屋该如何分配呢?

律师点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案中,房屋判给张某,而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债权债务处理,增值部分根据双方婚后还款比例予以分割,张某需按比例将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补偿给孙某,并承担未来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

五、婚前买房婚后领产权证,夫妻离婚时不用分割

最近,邹先生和妻子闹离婚,两人最大的争议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该房产是邹先生妻子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没有贷款。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邹先生夫妻俩登记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对此,邹先生认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产产权证是两人婚后取得,那应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他妻子不同意,她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跟邹先生无任何关系。

点评: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其何时获取产权证,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则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

本案中,邹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当然,对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间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邹先生夫妻间没有约定。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网友咨询一:婚前女方买房,请问房产算婚后共有财产吗?

婚前女方买房,婚后女方继续个人还贷,请问房产算婚后共有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此可见,婚后你仍以个人还贷要有充分的证据。否则房子可以归你,但你要对另一方做适当补偿。

网友咨询二:婚后女方单独出资买房

婚后女方单独出资买的房子,女方的名字。离婚时男方有权分割吗,另外买房的债务男方是否负担一半的偿还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所得财产均分,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三: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

我和男友打算一起买房,他有过婚史且和前期有一个孩子。如果我们婚前用我一个人的名字买房,假如他有一天和我离婚或者过世,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权利分得房产吗?如果是婚后买房用我一人名字购买又如何?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您自己的名下,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虽然登记在您个人的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之间有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这两种情况,男方前妻、子女均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如果孩子未成年,并在您与男方婚后与你们共同生活,与您构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您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孩子有权继承您的房产。

小编结语:买房在婚前还是婚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关于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不同,以及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归属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买房的财产纠纷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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