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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核心提示: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离婚协议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婚姻帮为您推荐本文,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离婚协议的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基本案情】离婚协议的效力

冯某和妻子万某离婚。离婚的原因是双方因要出家修行,需先剃度后受戒,但按照佛教协会规定,受戒人员必须是单身或者离异人员,没有办法只好登记离婚,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将双方的存款22万元平分,两套房屋归万某所有。现冯某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修行而还俗,向妻子索要房屋的居住权遭拒绝。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妻子同意自己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

婚姻帮律师解答:

1、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属有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共同财产约定的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作为原告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仅以现在身体原因向被告主张房屋的居住权作为支持其请求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同时,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证明当时双方均同意离婚协议条款。

3、因此,被告未提供足够的证据反驳离婚协议的效力,则应按照离婚协议的条款履行义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冯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怎样的离婚协议才有效?

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离婚协议除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还需要符合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且协议经民政局备案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

离婚协议是否无效或可撤销,应从签订主体和协议内容及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这三方面分析:

1.签订主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受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离婚协议属于可撤销。

2.离婚协议内容如违反法律、社会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利益无效。

3.离婚协议生效最重要的条件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

二、离婚协议能对抗第三人吗?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能否对抗第三人?

民孙先生和宋女士于2012年协议离婚,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孙先生曾向朋友老刘借款20万元,并承诺于2013年6月归还,在孙、宋二人的离婚协议书中,两人约定,所欠的20万元由孙先生独自偿还。但一直到2014年6月,老刘一直没有收到还款,于是找到孙先生,此时孙先生生意正走下坡路,无力偿还欠债,无奈之下,老刘将孙先生和宋女士一起告上法院,认为这笔债务是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二人共同归还借款和利息。听到这个消息,宋女士也很诧异,他和孙先生明明已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由孙先生自己还款,自己已经脱了干系,怎么又惹上麻烦了呢?情急之下,找到律师寻求解决办法。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是双方内部问题,与债权人没有关系。我国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利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债务作了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部分规定情形的除外。该规定将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夫妻双方,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通常,夫妻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界定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法定标准。在本案中,宋女士如果想免除自身责任,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能否证明丈夫孙先生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嫖娼、包养情人等非日常生活需要的活动。

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宋女士如果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向前夫孙先生主张追偿,法院应当支持。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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