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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核心提示: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那么双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应该如何解除呢?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时又应该如何解决呢?本篇文章会为大家详细解答。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双方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1)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是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

(2)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及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3)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婚姻法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988年以前的法律中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形式。但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婚姻法》更是确认了这一原则。

由于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不予保护,法院一般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同居现象法律“不管”。同居关系下发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与夫妻关系下出现的纠纷在处理上不同。

比如某甲女与某乙男同居多年,并共同出钱买了一处房子。某甲女认为“买房时觉得都是一家人了,没多计较,就以男友名义签了。”而之后某乙男突然提出和其分手,某甲女已经和他生了一个一岁多的小孩。此案中,某甲女只有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是她和男友共同出钱买的”才可以分得房产。而在婚姻关系下,即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只要事先没有约定,就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也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同居购房纷争多

案情简介:

倪小鑫离异,燕梦丽单身,二人相识后产生感情,在租赁的房屋内一起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燕梦丽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登记在燕梦丽个人名下。同居三年后二人发生矛盾,倪小鑫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燕梦丽名下的房产。理由是燕梦丽购买的房屋是在他们同居期间购买的,同居期间共同生活财产不分你我,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燕梦丽委托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代理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谁所有?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采纳了靳双权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倪小鑫分割房屋的诉讼请求,争议房屋归燕梦丽个人所有。燕梦丽通过积极维权,最终保住了自己的房产。

律师提示:

非婚同居,通常是指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而共同居住生活。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实践中,同居做为一种社会现象愈发常见,由此引发的人身、财产关系纠纷也有所增加。在靳双权律师代理的多起解除同居关系案件中,几乎都无一例外地涉及到财产纠纷。如何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成为同居者一件挠头事。靳双权律师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提醒大家:

一、要清楚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态度。

1、我国现行法律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明文禁止。《婚姻法》共有三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第一处是《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保障婚姻原则贯彻提出的禁止性规定;第二处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相对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三处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2、我国现行法律对“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不保护、不支持、不禁止。《婚姻法》对“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没有明文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实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婚同居”,视为一种私人空间自由选择的生活状态,不保护、不支持、不禁止。

二、要严格遵守“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侵害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果。靳双权律师在经办的许多案件中,最初的起因都是因一方“出轨”同居,而酿成惨案。

三、要慎重看待“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虽然目前社会上对“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观点不一,有人认为,爱情最好的结果是婚姻,婚姻需要了解为基础,同居可以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但靳双权律师认为应当慎重对待。同居毕竟不是小事,增加了解加深感情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非得同居。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是为了了解对方而同居的呢?看到更多的是因同居带来的纠纷和伤害。同居和结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感受,也是两种不同的生活状态,一种是有法律保护的生活状态,一种是无法律保护的生活状态。法律保护是最有力的保护。如果对自己负责,聪明者应该选择有法律保护的生活状态。

网友咨询:解除同居关系纠纷

同居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如何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同居期间所取得财产能够证明属于各自财产的,由各自分别所有,不能证明的,按照共有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如果协商不成,根据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的原则确定,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双方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以及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时的解决办法。有关同居纠纷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同居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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