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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25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 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存在哪些问题?怎么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非婚生子女的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非婚生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非婚生子女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原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拒做亲自鉴定可能败诉:

很多当事人担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证明手续不齐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认与孩子的关系,也不做亲自鉴定,自己无法举证。对此律师表示,这是人们的误区。其实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可能的话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到了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女方便不用再举证;如果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实践中,还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但是要注意的是,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当事人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被告李某与何某于2010年相识并同居。2012年3月7日,原告何某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母亲为何某、父亲为李某。由于被告李某已婚,2012年11月6日李某与何某就非婚生子何某的抚养问题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一、何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何某),甲方(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共计32万元,双方同意抚养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1.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30000元;2.2013年2月9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20000元;3.2013年4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4.2013年9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17万元。甲方自愿照顾何某、何某一辈子,不离不弃,爱护一辈子。二、何某的户口、教育、医疗等所有事宜,甲方都要全部参与和负责。

《协议书》签订当日,被告李某向何某支付抚养费25000元。但此后被告未按《协议书》约定支付原告抚养费,原告因此诉诸本院。本案诉讼过程中,被告李某又于2014年10月11日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0元。

【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被告李某与何某签订《协议书》,约定非婚生子何某由何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32万元,并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协议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被告李某没有按《协议书》约定支付抚养费,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李某已经支付抚养费45000元,尚欠275000元。原告何某要求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75000元,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某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75000元。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了解到关于非婚生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非婚生子女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原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非婚生子女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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