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 > 假离婚 > 假离婚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假离婚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核心提示:在住房“限购”的城市,民众通过假结婚、假离婚来买房早已不是新鲜事。2013年楼市调控政策“国五条”细则出台当月,北京、青岛、济南等多个城市均出现民众结婚离婚人数激增、民政局异常忙碌的情形。天津一些区域出现“离婚高峰”,有民众连夜拿号排队等待离婚。那么,假离婚买房有效吗?假离婚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更多假离婚买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假离婚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基本案情】买房假离婚时签协议,真离婚时没有效

陈先生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为房屋权利人,后陈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两人为了可以购买第二套房产假离婚,并签订了一份《自愿离婚协议》,协议内容约定:目前居住房产归儿子与陈先生共同所有,儿子抚养权归陈先生,陈先生承担该房产剩余贷款,在儿子未满18岁前不得私自变更、转让该房屋,否则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回儿子的监护权及抚养权,并根据房产交易中心发票为准,将全部交易金额归儿子所有;在儿子满18周岁后,该房产需要与儿子共同协商处置,不得私自变卖、转让,否则儿子有权要求取得全部份额。协议还约定,女方离婚后仍居住在该房屋中。

离婚手续办理后不久,王女士便以个人名义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为房屋权利人。三天后,陈先生与王女士再次登记结婚。可好景不长,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于是,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陈先生所住房屋为儿子与陈先生共同所有。

陈先生辩称:《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基于特定目的订立的,当时假离婚是为了享受购房优惠,购房成功后两人复婚,因此,该协议不再具有约束力。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从王女士离婚、购房、办理过户手续、复婚等时间节点以及王女士婚后仍居住在争议房屋的事实来看,认为《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系争房屋的条款,可以认定为非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两人没有约束力。即使《自愿离婚协议书》发生效力,在原、被告复婚后,离婚协议未履行的部分也应终止履行,在两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原告没有权利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二、假离婚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假离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 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即使后来再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 来说,这两套房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旦两人今后再出矛盾,女方就会有损失。

其次,现实生活中假戏真做的案例时有发生。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观念冲昏了部分人的头脑,一旦双方“假离婚”后出现矛盾,夫妻感情再不牢固,一方的婚姻观念再起变化,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再次,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诚、相互爱慕,依法纳税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而拿婚姻或夫妻感情当儿戏,那么,一定程度上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势必会亵渎婚姻,亵渎《婚姻法》,与真离婚的本意背道而驰,为后人留下笑柄。

小编结语:中央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平衡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国民,应理性看待,积极顺从,为人民多纳税,为国家多聚财;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各种投机取巧、耍小聪明,终究弄巧成拙、得不偿失。更多假离婚买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假离婚买房    假离婚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假离婚买房的注意事项      假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