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同居纠纷 >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核心提示: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那么,应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同居纠纷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同居纠纷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同居关系的解除: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9、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10、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

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还对审理无效婚姻案件的情况进一步予以明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离婚的不同案件时,应当先对无效婚姻案件进行审理,而离婚案件的审理则应当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另外,司法解释规定,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案例

案情:

李某某和张某某都是离异。双方经过熟人介绍相识,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八年,没有共同子女。女方多次提出要求双方登记结婚,但男方总是找借口拒绝。

两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买了汽车,买了商品房,女方买了个门脸房。

后来双方因各种家庭问题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彼此感情不和,最后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认为女方的门脸房以及女方的汽车也是双方共同买的,要求女方给退出一半费用。女方不同意。于是男方多次到女方门脸房进行骚扰,导致女方生意惨淡。双方多次协商解决问题,无奈男方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女方难以满足男方提出的各种要求。而男方还是经常到女方的门脸房进行骚扰,女方多次报警,最后公安部门提醒女方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女方找到本本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本律师详细的给她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对这类那件的规定,使女方明白了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与本律师建立了信任,她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

本律师接受委托,通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向法院提起讼诉。

在法庭上,驳斥了男方对女方财产的无力要求,

并且就双方同居期间女方对男方购买的车及商品房的出资,

提出要求男方返还的诉请。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切实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起诉到法院吗?

我与张某同居了一年左右,现在发现他根本不适合我,想与他解除同居关系,但他死活不同意,我能否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据此,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的全部内容,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问题是i可以起诉到法院的。有关同居纠纷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同居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同居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同居纠纷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