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军婚 > 军婚离婚 >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核心提示:国家为了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用制定法律的形式给现役军人一些特殊的婚姻权利。但是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而军婚的管辖法院法律却作出了特殊规定。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大家不应清楚,尤其军嫂们应该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的相关内容。更多军人离婚诉讼程序,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权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 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一、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三、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 大部分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网友咨询一:

我和我媳妇是在2010年七月结的婚。她是个二级军士长,现在还在服役。结婚后一个月还是挺好,对我对老人也都很好。可仅仅是一个月她就回部队了。现在三年了,基本是分多聚少。老人想要孩子,可她不同意。三年了,她一直不同意。我现在想要离婚,昨晚电话谈了好久,她死活不同意。她说让我再等等,她就回去给我做全职太太,可我问她要等多久,她又回答不出来。我该怎么办?

现在最大的障碍就是常年见不到她。三年了,我见到她的次数可以数的出来,看着别的朋友家里小孩都会叫爸爸妈妈了,我心酸了。我要小孩她不给我生,我要离婚她死活不同意。我娶个老婆算什么了?她是军人。离婚她不同意,她也没什么重大过错。我该怎么办啊?难道就这样一辈子独守空房?我该怎样才能和她离婚?她不给我生孩子算重大过错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设法证明你妻子有重大过错。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是指(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几条你妻子都没有。所以不具备重大过错。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不然军方拥有一票否决权。看你的情况,你妻子显然没有任何重大的过错,不和你生孩子这个不算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只要你妻子不同意离婚你根本没有办法离婚。

网友咨询二:我该怎么看望孩子?

我是名现役军人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车子孩子都归女方,离婚已经一个月,但女方拒绝孩子的爷爷奶奶探望。请问我可以收回房子车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嘛?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车车子要不回,抚养权如无证据证明女方有不利孩子的行为或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变更抚养监护权。但你的探视权,女方不能剥夺,除非你及你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你可行探视权诉讼。

网友咨询三: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我是一名军人,去年认识到了老婆,我们得到组织同意就结婚了,但是由于经常不见面,感情就淡化了,打算离婚,了解一下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相关文章推荐:

夫妻分居两地怎么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现在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生活需要,分居两地的越来越多,双方感情变淡,想要离婚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那分居两地的夫妻该如何办理诉讼离婚呢?在办理分居两地的离婚案件中需要哪些资料?【更多详情】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如何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身处异地,该怎么办离婚手续呢?对于夫妻在异地离婚的,离婚方式同样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当然协议离婚手续与诉讼离婚手续是不同的。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呢?【更多详情】

如何办理军人的离婚手续?军人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军人的离婚手续?军人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军人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的婚姻的特殊性。军人的婚姻受法律的特殊保护,那么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怎么特殊,军人离婚程序怎么特殊,都是广大网友所不熟知的。【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现如今流行开来的追军热已经让许许多多的小姑娘立志嫁给军人,可是现今社会离婚率日渐上涨,军婚还可以独善其身吗?尽管有法律的特殊保护,军魂也难逃离婚热潮的魔掌。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程序,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军人离婚  军人离婚管辖  军人诉讼离婚程序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