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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赡养?精神赡养可以起诉吗?

核心提示:所谓“精神赡养”,是指在家庭生活中,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在感情、心理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使被赡养人从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享受家庭特有的天伦之乐。在现实生活中赡养老人不仅要满足老人物质上的需求,更应该给老人精神上的赡养,那精神赡养和物质赡养一样可以进行起诉吗?怎么进行起诉?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什么是精神赡养?

是指赡养人要对被赡养人尽到精神上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就是媒体中经常提到的“常回家看看”入法。

精神赡养可以起诉吗?

可诉性

首先应当肯定,法律对不履行精神赡养的法律责任确实规定的不具体。而且,对精神赡养的判决和执行,确实比物质赡养的判决和执行要复杂的多,麻烦的多。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精神赡养的可诉性。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婚姻法规定了子孙对父母等长辈有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具体规定:赡养就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ο藉”等。婚姻法û有排除精神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有精神赡养。可见,精神赡养是有法律根据的。

2、精神赡养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或道德义务,也是一个法律义务。对于需要对老人提供精神赡养的作为行为(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包括提供精神需求上的物质保障和,属于给付之诉的,老人可以提起给付之诉;对于对老人进行精神虐待或限制老人人身自由(包括精神生活自由)的行为(即对于不应当作为而作为),属于侵权,老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和停止侵害之诉。

3、虽然有些精神赡养(主要是道德层面的)不可诉或难以判决,但不能因此而否认整个精神赡养的可诉性。精神赡养的范Χ很广,一切事关老年人的精神愉悦与否的赡养内容和方式,都可能涉及精神赡养问题。

因而分析,至少下列几个方面的精神赡养,完全具有可诉性:

1、物化的精神赡养;2、必要的探望;3、子女有条件者,老人要求与子女同居;4、子女“分爹分妈”赡养,当子女有条件时,老人要求夫妻同居者;5、子女限制老人精神生活或自由,老人要求排除或停止侵权者;6、子女对老人进行精神虐待,老人要求停止侵权者;等等。

必要性

1、精神赡养中的物质供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否则,老年人只能满足物质上温饱生活的需求,精神生活的需求就得不到法律保障。

2、不仅物化形式的精神赡养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单纯的精神赡养或情感ο籍,也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父母要求与子女看望或共同居住,而子女有条件而拒绝,对此,也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否则,老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3、对于子女对老年人进行精神虐待或者限制老年人精神生活自由的行为,不仅具有可诉性,而且有的也只能通过诉讼,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所ν精神虐待,指使受害者在精神上及心理上备受困扰的虐待行为,例如打骂老人、当众或私下羞辱老人、隔离或孤立老人,不准老人与家人或朋友来往、控制老人的行动、干扰睡眠,等等,均属之。

网友咨询: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以赡养能力为限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完全是。赡养的主要内容不仅是指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而且包括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没有经济能力的子女,也应该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

小编结语:精神赡养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或道德义务,也是一个法律义务。法律对不履行精神赡养的法律责任确实规定的不具体。因此对老人进行精神赡养时应妥善进行。什么是精神赡养及精神赡养可以起诉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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