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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租赁合同公证?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怎么办理?

核心提示: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租赁一定财产,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财产租赁合同公证都需要哪些资料?财产租赁合同公证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婚姻帮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更多财产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什么是财产租赁合同公证?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租赁一定财产,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如何申办财产租赁合同公证?

申办财产租赁合同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不动产的租赁合同,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需要的资料

申请办理财产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如法人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要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出租物的所有权证明及与出租物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机器设备的说明等;

出租物为共有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出租方要求提供担保的,承租方应提交担保书;

财产租赁合同文本;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财产租赁合同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租赁物必须是特定物、非易耗物、法律不禁止流通物;

租赁物为限制流通物的,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租赁物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凭证;

非以出租财产为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租财产,应由主管部门批准;集体所有制企业出租财产的,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网友咨询: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公证吗

出租人与承租人(我们几户人家)各订了一份租住房协议,租赁期限叁拾年,3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至今双方已履行协议十二年,现出租方要收回该房屋,他说租房协议无效,因为,协议中有一条说:本协议公证后生效,你们一直没有作公证.现出租人己诉至法院,要示法院判定该协议无效,该协议真是无效吗?我们该咋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公证吗不是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就可以,公证不是必须手续。或者说不一定要公证。这是因为我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八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而我国到目前为止的所有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公证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这个事情是当事人的自由,不会因不去公证而没有效力。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公证有了清楚的认识,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财产租赁合同公证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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