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 > 离婚赔偿 > 【婚姻法离婚赔偿】离婚无过错方怎么提起离婚赔偿?离婚后能要求

【婚姻法离婚赔偿】离婚无过错方怎么提起离婚赔偿?离婚后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因家庭暴力、外遇等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许多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损害。那么无过错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怎么提起离婚赔偿?离婚后能再要求损害赔偿吗?更多婚姻法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是怎样的?

(1)必须是无过错方。

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2)需要符合法定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3)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基于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的。

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依行政程序即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不得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离婚无过错方怎么提起离婚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后也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才可以。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就明确表示过不要离婚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选择起诉离婚的,无过错方提起诉讼的,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后能再要求损害赔偿吗?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后,还能再向前夫要求损害赔偿吗

今年6月,我和前夫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12月初,我得知前夫在2011年10月就与一女子同居。别人告诉我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可现在我们已经离婚半年多了,请问,我还能要求他支付损害赔偿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你前夫在你们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在你们离婚时,你由于不知情而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你在离婚时既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因此,你有权向你前夫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也可以向你前夫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离婚案件二审时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我结婚近五年,丈夫有了外遇还经常打我,最近,他提出离婚,考虑到孩子还小我没有同意,他又起诉离婚,法院一审判决离婚。请问,如果我上诉后还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根据婚姻法解释一,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小编结语: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新《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更多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姻法离婚赔偿        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离婚后能再要求离婚赔偿吗      离婚赔偿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