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子女抚养 > 非婚子女抚养 > 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提示:再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文为您介绍了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需要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非婚生子女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父亲遗产?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或者子女没有与父或母一起生活,或者子女与父母虽有抚养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而被剥夺。所以他们均有平等的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之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请看以下说明:

(一) 我国继承法中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即配偶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与死者保持着婚姻关系的人。因此,配偶一方要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夫妻关系要合法;

2、这种合法的夫妻关系,应是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配偶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才有配偶继承权,以之对死者遗产实施继承。

(二)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网友咨询: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您好!我跟男友同居生活期间,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已经快一岁了,一直是我带着。我男朋友之前结过一次婚,生了一个女儿。离婚时,女儿跟他,一直是他父母带着。他家经营家族企业,由于我男朋友一直很忙,婚期一拖再拖。就在我们准备登记结婚的时候,男朋友突然遭遇车祸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书。我男朋友去世时留下不少财产,在分配遗产的时候,男朋友的家人说,我儿子是他家惟一的男孩,让我将儿子留给他家,就给我一点补偿。我心疼孩子小,想自己带着,但他家人说,我们没有结婚,我和孩子都无权继承我男朋友的遗产,他的遗产都留给他女儿。请问:儿子我可以带走吗?要是我带走的话,他是否就得不到他爸爸的遗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到子女监护权与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话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再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您儿子的监护权应当由您来行使,您的儿子跟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一样享有继承权。

小编结语:总之,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死亡人在遗嘱中没有将非婚生子女列为继承人,那么其就无法继承到财产。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非婚生子女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继承      非婚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