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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纠纷 夫妻债务怎么偿还?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同时也要对债务进行分割,那么,哪些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哪些债务只能由个人承担?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些问题,从而引发了夫妻离婚债务的纠纷,那么夫妻债务该怎么偿还?婚姻帮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更多离婚债务纠纷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例】

王大伟和周小红要结婚,王大伟选中了一套房子并向有钱的老乡借了20万元来付房子的首付和购置结婚用品。婚后他们用自己的工资来还这些贷款和借款。在2012年10月,他们有了一对双胞胎。但是孩子出生以后就发现孩子们有先天的心脏病,在两个孩子三个月后,两个孩子都得了肺炎,小红为了给孩子治病,向单位借了三万元。王大伟因为姐姐孩子考上了英国的大学,就向朋友借款三万赠与姐姐的孩子。王大伟和周小红的感情也因为家务事的增多产生了裂痕。后王大伟就经常不回家,于是在2014年4月的时候,周小红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分析】

夫妻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称为。个人债务的范围:婚前一方债务是个人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责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根据遗嘱所得的财产伴随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因不合理的开支所形成的债务;其他应该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后债务转化条件: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要的;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居住和使用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时发生的债务。

承担原则:婚前的债务原则上是由人一方承担;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审理】

法院判决结果是,支持离婚,孩子一人一个,房子给女方,让女方把房子已经付了贷款的一半钱给男方。共同的只认定了婚前没有还的五万块钱和婚后女方借的三万块钱。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网友咨询:夫妻债务问题

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借款借给别人.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否算共同债务. 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有索赔的权利没有?现在还没有离婚。对所借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所借债务被骗走。公安局有备案和口供能算做证据吗?还能算共同债务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案件虽然简单,但法律关系很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分析。 1、对外即向现债权人 如果你们之间在婚前或婚中有财产约定并且债务人也知道或你的配偶与债权人在借款时约定这是个人债务情况下,这需于个人债务应由你的配偶由个人财产去清偿。 2、夫妻之间 如果没有婚前或婚中有财产以及债务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共同都需要用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去偿还,你也没有起诉你的配偶进行偿还的必要,这种案件连法院都不受理。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即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如证明你的配偶所欠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之用的,该债务应认为个人债务,在分割财产时之债务不作为共同财务由双主共同承担,由你的配偶个人承担。如由你或用共同财产承担的,你可以向你的配偶进行追偿。

小编结语:通过上面的案例,相信大家应该清楚夫妻债务的范围和偿还问题,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债务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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