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2001年4月28日公布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是违法的,受害人有权提请村(居)民委员会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调解、劝阻。
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公安机关可以依受害人的请求对其实施家庭暴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4.对造成严重后果、极坏影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家庭暴力怎么解决,婚姻法相关规定
1.第43条规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第44条规定:
1)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第45条规定:
1)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3)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第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
1.逃离加害人:若留下可能会有紧急的危险,应马上逃到安全的地方,避免自己受到严重的伤害,如亲友家、警察局、附近的商店等。
2.报警:到警察局报案,请警察制作“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调查记录通报表”,或制作伤害笔录。
3.验伤:到医院、诊所要求开立验伤诊断书,到医院时可知会医师、护士为家庭暴力验伤,要求医院社工人员协助。
4.求助:打电话给当地的居民委员会,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协助你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四、通过一则案例看家庭暴力
【案情介绍】
双方结婚四年,生育一子三岁,男方经常酗酒,酒后经常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离婚;2、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元抚养费;3、判决依法分割财产(原告多分,被告少分);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补偿金 元;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被告不承认有家庭暴力,不同意离婚,更不愿意赔偿,也不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原告提供了家庭暴力证据。
【案情分析】
本案焦点: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更合适;3、财产如何分割、应否赔偿。 庭审中围绕上述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只要能够证明被告有家庭暴力(多次或严重的家庭暴力),就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能判决离婚,如果认定了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被告就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自然就应当有原告抚养,且孩子尚小,由原告抚养更合适;只要认定了家庭暴力,被告就应当赔偿,分割财产时应当少分部分。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足的家庭暴力证据。
【审判结果】
判决:1、原、被告离婚;2、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承担 元抚养费,被告每二周享有一天探视权;3、原告分割60%的财产,被告分割40%的财产;4、被告赔偿原告10000元精神赔偿金;5、诉讼费各半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属于重大过错,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适当要求精神赔偿。
网友咨询:家暴、性格不合,想离婚怎么办?
我是女方,由于男方经常家暴、摔东西,个性不合吧!很累了,想起诉离婚,具体不懂,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注意搜集家暴的证据,如报警记录、诊断证明等,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小编结语:不少家庭离婚的原因中包含了“家庭暴力”这一因素。在遭遇家庭暴力后,有的人选择离婚,有的人选择默不作声,那么在遇到家庭暴力后怎么处理更为妥当呢!希望本篇文章能给你帮助。家庭暴力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怎么处理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