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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应注意哪些问题?有关放弃继承权的几个法律问题?

核心提示: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那么继承权的放弃应注意哪些问题?有关继承权的放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房产继承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放弃房产继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有关放弃继承权的法律问题

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一、 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二、 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三、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一:放弃产权就等于放弃继承权么

我有个同学姓王,王同学的爸爸6年前去世了,为了把房子更成他妈妈的名字所以他们5个兄弟姐妹就都要到公证处放弃产权,可是有一个弟弟在外地,所以在放弃产权签名时就没有他弟弟的签名,但房子还是改成他妈妈的名字了。我想问的是,如果他妈妈不在了,他们兄弟姐妹5个人是否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他妈妈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他弟弟还享有房屋的产权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中,若其他兄弟姐妹4人同意没有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的弟弟继承父亲遗产的,则弟弟有权和妈妈一起分割父亲的遗产,即一人拥有一半产权。他妈妈的1/2产权由他们兄弟姐妹5个继承,每人可继承1/10.即那个弟弟有3/5的产权。其他每人1/10. 当然,若其他兄弟姐妹不同意那个弟弟继承父亲遗产的,则因该继承权已过了诉讼时效,诉至法院将不受保护。这种情况下,五个人对妈妈的该房产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即每人有1/5的产权。对该房产他们可协商归一人或几人所有,并支付其他人相应的补偿;也可将房产登记为5人共有,并列明各自占有的份额。

小编结语:虽然放弃继承权是属于个人意愿,但是也要了解在放弃继承权的同时还有哪些权利是一起放弃的。有关房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放弃房产继承应注意的事项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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