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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赠与婚外情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婚外情人收受财物行为是否合法?

核心提示:夫妻双方都有支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丈夫或者妻子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去送给其它男人和女人,这种行为是否有效?这种行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婚外情人所收财物该如何定性,所收财物受到法律保护吗?相信遭遇婚外情的男人女人都为此所困扰。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配偶赠与婚外情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婚外情人收受财物行为是否合法的相关内容。更多婚外情赠送财物行为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外情涉及最多就是关于钱的问题,如果在钱的问题上如果不能满足婚外情人的话,这段婚外情应该不会持续多长时间或者是以婚外情人大闹收尾。婚外情中所送财物是否合法,婚外情中所收财物是否也能受到法律保护,请随小编一起通过一则案例学习一下。

【案例】

马某(男)与于某(女)系夫妻关系。马某与冯某(女)于2007年11月开始婚外同居,同月,马某给冯某20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登记在冯某名下。2008年6月,马某购买了一套价值80万元的商品房,2009年4月,马某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该套房屋赠与冯某,后将产权登记在冯某名下。2011年6月,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确认马某赠与冯某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冯某返还该轿车及该商品房。

【争议焦点】

马某赠与冯某财产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于某能否主张追回财产?

如果于某能主张追回。该赠与财产是部分返还,还是全部返还?

如果要返还,该轿车、该商品房已经登记在婚外情人名下,如何返还?

【婚姻帮律师解析】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关司法解释对“平等的处理权”进一步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基于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处分共同财产。非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或者受让财产的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本案中,马某与他人婚外同居,又基于婚外同居关系向冯某无偿赠与,显然超出夫妻双方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应当认定为马某未与配偶于某协商一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一方面,马某对婚外情人赠与行为,既不是基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需要,也不属于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该赠与行为明显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另一方面,马某与冯某婚外同居,有违公序良俗,但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是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车辆和房产的行为体现了赠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履行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

婚外情人冯某的合同利益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1.如何处理权利冲突的问题?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的“物权”与婚外情人冯某基于赠与合同的“债权”哪个优先的问题。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中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二者虽都属于财产法,但按照“权利位阶”理论,一般认为物权的效力要优于债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要优先于婚外情人冯某基于赠与合同的利益。

因此,马某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物权法》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妻子于某,作为共同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回赠与冯某的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合法所有权人的救济手段。

本案中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马某赠与冯某的房屋和车辆均已登记在冯某名下,追回赠与财产,究竟是返还原物还是返还相应的款项,涉及到具体处理问题。

2.审判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

如果赠与人给受赠人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原房屋或车辆等。

本案中,冯某接受赠与的20万元现金和一套商品房。其中,20万元现金被冯某用来购买轿车。追回赠与财产时,要求冯某返还20万元即可。关于商品房如何返还,情况有些特别。马某2008年6月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2009年4月以合同更名的方式赠与冯某,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冯某名下。2011年诉讼时房价已大幅度增长,如果判令冯某返还商品房原物,会使得马某在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公序良俗的过程中有不合理的收益。这种“人财两得”的示范效应,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也不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

然而,本案中马某通过“合同更名”的方式赠与冯某商品房,实际上是马某、冯某就同一商品房与开发商之间变更“买受人”的行为,还不属于马某将正式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通过房管部门变更登记在冯某名下的行为。

【小编认为】

冯某只返还当时马某购房支付的80万元比较适当,也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

【特别提示】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擅自处分时,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和另一方的平等处理权。法律救济过程中,遇到权利冲突的问题,讲究权利位阶,也要尊重公序良俗,适用法律上的公平原则。

网友咨询一:丈夫想结束婚外情,小三翻脸要十万块。否则,威胁说到单位,家里闹。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可以出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报警。

网友咨询二:我出轨了,想离婚。可是我老婆不想离,一直拖着,怎么办,我的婚可以离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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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三:已婚男人和已婚女人的婚外情怀孕了做人流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话,不会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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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婚外情涉及最多的问题应该是钱的问题。有钱不是坏事,但是有钱了容易使人办坏事。比方说找个小三小四,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赠送婚外情人财物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情人所收财务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相信通过本文介绍,大家应该都能明白。配偶赠与婚外情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婚外情人收受财物行为是否合法?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婚外情赠送财物行为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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