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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核心提示:根据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配偶另一方不论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用于共同经营、共同生活,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那么夫妻分居期间债务问题如何解决?共同债务有哪些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分居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分居离婚债务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那么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应怎么认定?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本文通过案例给大家介绍夫妻分居债务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案情

张某与胡某是夫妻,2003年3月,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同年5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胡某便离开老家外出打工,至此一直与张某分居。2006年张某因病去世。在二人分居期间,张某向信用社贷款5000元,直至去世都未偿还。2008年底,信用社起诉胡某,要求偿还其丈夫所借的5000元贷款及利息。

二、问题的提出

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在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在张某去世后是否应由其妻胡某偿还,也即该债务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分析

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分担问题,法院在涉及以上问题的处理上,通常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做法的逻辑推理是,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则应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但笔者认为,对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债务共担关系具有特殊的人身性质,如果一概而论,均认定分居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者共同负担,有失公平正义。如一方为减轻或转嫁自己的债务负担而虚构、伪造共同债务,或与自己亲朋好友串通虚构债务从而达到诈取对方钱财的目的。这种不公平的判决而导致正义失衡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对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分担问题,笔者认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价值出发,注意区分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从而确定债务的分担。

我国婚姻法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目的一是对内和睦夫妻感情,二是对外表现为家事代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在恶化,彼此不再共同生活并尽夫妻义务,对各自财产的处理也由各方独立行使,不再考虑为了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分居使强制约束财产或债务为夫妻共有的必要性丧失。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条规定的立法精神昭示着夫妻分担共同债务需考虑债务的产生与“共同生活”的实然性。所以,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以下两种情形,因基于婚姻关系形成的特定身份属性,法律赋予夫妻必为之家庭义务,所生之债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互相扶养所生之债。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虽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但终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彼此仍负有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一方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是负有扶养义务的。如果未尽到义务而使有困难一方为生活而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

2、父或母抚养子女所生之债。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且,父母子女关系既不能因父母离异而终止,更不能因父母的分居而改变。因此,在分居期间抚养子女的一方因子女的抚养如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所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综上分析本案,要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必须弄清该笔贷款的性质,即用途。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并非离婚诉讼,而是借贷纠纷,在调查该笔贷款用途时,信用社举示证据证明被告丈夫贷款事实后,便应推定该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现被告主张该笔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该笔贷款的性质为其夫个人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也非法定义务所生。若不能举证推翻上述推定结论,则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成立,被告承担败诉的后果,依法偿还借款。

网友咨询一:感情不和想离婚,是先分居两年后再起诉还是先起诉在分居,前题是一方不同意离

跟我老公性格不合,总为一些家庭锁事吵架,我与去年8月份已经提出诉讼,后来经法院人员的劝说又加上孩子就撤诉了,现在又吵架已经分居快一年了,请问是分居两年后起诉还是要先起诉再分居

婚姻帮律师解答:

分居两年并非必要程序,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都可以。 以分居两年作为感情破裂证据起诉,应当在分居满两年后起诉。

网友咨询二: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一年能离婚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发现彼此的性格和生活习惯等都有很大的差异,经常闹矛盾于是我们分居了,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了,不想再拖下去了想要离婚请问分居一年可以离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任何时候男方或女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但法院能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分居满两年是一个法定的可以酌情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也不是分居两年就一定会判离,现在分居一年,是不符和条件的. 感情破裂即可不分居也可离婚.

网友咨询三:两年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吗?

两年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来证实分居两年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5)自己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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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有关分居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分居离婚债务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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