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遗产继承 > 房产继承 > 自书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和相关法规

自书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和相关法规

核心提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立遗嘱人未必对立自书遗嘱所具备的各种法律条件有所了解,一旦缺失一项法律条件,就很可能造成失效。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思维清晰、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而能立遗嘱的多为老年人,在这一点上也极有可能产生分歧。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自书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和相关法规的相关内容。更多自书房产遗嘱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般来说,自书遗嘱不用公证也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但历来引发的争议也很大。

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房产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自书遗嘱的规定: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公民所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才合法有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遗嘱人自书遗嘱后,要在遗嘱文书上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年、月、日)与地点,还要亲笔签名,也可加盖印章。法律也允许自书遗嘱人为证实其所立遗嘱的真实性而请无利害关系人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见证人,但要求遗嘱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人自书的遗嘱上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见证日期。

如果被继承人只是生前在日记或给亲友的信中表示有关处分自己财产的设想或打算,而未形成正式的遗嘱文书,则不能被视为自书遗嘱。

小编结语:现在老人越来越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对外人不放心,对儿女也不放心。在寻找解决办法时,就找到了遗嘱这种方式。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和相关法规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自书房产遗嘱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自书房产遗嘱      自书房产遗嘱的相关法规        写自书房产遗嘱应注意什么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